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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龙岩市财政局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促进2023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1 | 浏览:29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切实保障2023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企业生产运行平稳,促进一季度全市工业稳定增长,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措施,请认真抓好落实: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

  (一)积极宣传贯彻国家、省、市促进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的精神,组织指导我市符合条件企业及时申报、兑现省级相关奖补资金。

  (二)开展工业“三比”竞赛活动

  开展2023年一季度工业比增长、比上规、比服务“三比”竞赛活动,通过竞赛活动,充分调动各地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氛围,鼓励各县(市、区)出台支持企业增产增效惠企政策。对一季度新投产纳统的规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一次性不超过10万元奖励。对综合评价前四名的县(市、区)高新区分别给予不超过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企业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全市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国网龙岩供电公司

  三、保障企业用工稳岗

  经企业所在地经济部门认定,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2023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当月用电量不低于上月80%)的工业企业,可按当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300元/人标准,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奖补。各类社会机构、个人为我市辖区企业引进劳动力且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引进劳动力人数给予500元/人的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以上资金从各级就业补助资金中安排。加强用工服务和指导,组织“春风行动”等系列招聘活动,支持企业共享用工,多渠道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仍有结余的县(市、区),可延续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补贴政策,支持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各县(市、区)、龙岩高新区、厦龙山海协作区要精心安排“两节”期间重大项目建设施工组织,加强在岗职工慰问和生活保障工作,确保“两节”期间重大项目正常施工。对1-2月份固定资产投资情况、省市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全省重大招商签约项目推动情况、省级季度新开工项目情况等指标综合考评结果在一季度正向激励考评中给予加分。

  责任单位:市项目开发中心、发改委、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五、促进春节招商对接

  各级各部门要利用在外异地商会企业家春节期间回乡的有利时机,主动联系拜访,积极开展投资环境宣传和项目对接洽谈,做好乡情、亲情招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商务局、工信局、工商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六、支持企业开拓市场

  持续深化“全闽乐购”行动,组织开展各类促消费活动,全面拓展消费需求,推动供需互动,产销并进。鼓励各县(市、区)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旺季,开展各具特色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互采互购、供需对接等“手拉手”活动,帮助企业开拓产品市场。对举办市级“手拉手”活动的承办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每场给予最高不超过8万元的经费补助。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七、强化助企纾困服务

  持续开展“千名干部挂千企”等活动,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鼓励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迟放假、早开工,组织开展节日期间坚持生产企业走访慰问活动,促进产能充分发挥。积极向上争取分行业设立纾困资金贷款,组织企业申报第八期纾困贷等。落实银行业抽贷压贷停贷提前报告制度。督促各银行业机构在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为企业做好转续贷工作。落实通报督导机制,督促银行业机构严格执行延期还本付息等工作要求,做好企业贷款期限管理。

  责任单位:金融监管局、市工信局、龙岩银保监分局、人民银行龙岩市中心支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八、强化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重要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66条细化措施,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对节日期间连续生产和节日复工的企业,市安委会各有关成员单位要认真开展并督促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开展春节的复工复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企业自查自改,确保生产安全稳定。

  责任单位: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龙岩高新区管委会

  各县(市、区)、高新区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相应配套政策,更好地发挥政策叠加效应;要认真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科学合理安排春节期间生产工作,协助做好工业成本费用调查,并及时做好资金申报、拨付工作,确保一季度全市工业经济实现持续、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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