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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申报开始了!

发布时间:2022-09-21 | 浏览:1507

一、截止时间

  2022年10月14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龙岩市科技创业人才的条件:

  1.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主要创办人,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裁或技术总负责人之一,拥有企业股份20%以上。

  2.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市场开拓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创业团队包含技术研发、生产管理、市场开发等方面人才,固定成员不少于10人。

  3.所创办企业在龙岩市内注册3年以上,依法经营,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问题或拖欠职工工资等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纳税记录和行业竞争力;创办5年以上的企业,近2年累计净利润不少于300万元,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同期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

  4.所创办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开发的产品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且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预期成长性较好。

  5.重点支持依靠科学研究、技术创新并成功开展成果转移转化的科技型创业人才,特别是高校院所科研人员离岗创业人才。

  (二)申报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的条件:

  1.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2年9月1日后出生),受聘于市内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社会组织中,全职工作满2年(2020年9月1日前入职)以上的在聘在岗科技人员。原则上应拥有硕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2.具有扎实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在前沿科技、交叉学科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取得较高水平创新成果,具有较大创新发展潜力,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

  3.具备较强的团队组织能力,所带领的创新团队拥有5名以上相对固定的成员,研究开发的项目未来成长性良好。

  4.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有色金属、机械装备、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产业领域,重点支持前沿学科研究、解决“卡脖子”技术问题以及“双碳”相关领域的紧缺人才。

  国家级重大人才计划、省(部)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市产业领军人才、市名医、市乡村振兴人才等人才计划的入选者不再参与申报。

  同一单位或申报人仅限申报1项“龙岩市科技创新人才”或“龙岩市科技创业人才”。不从事科研工作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申报。凡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企业及个人以及有到期未结题的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也不能申报。

  详情请点链接:《龙岩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市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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